治“小病”防“大病” 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 切实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阅读次数:1976 信息来源: 县纪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9-09-27
[字体:  ]

 

为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肥东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拧紧日常监督管理“发条”,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全县下发《关于规范批评教育类谈话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分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细化谈话程序、谈话重点及结果运用,统一制作《廉政谈话记录簿》,明确“四必一务求、四要一不得”具体要求,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思想作风问题必谈、廉政勤政问题必谈、用人失察失误问题必谈,务求指导、批评、提醒到位,谈话对象问题情况要说清、问题认识要深刻、问题根源要找准、问题整改要到位,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围绕党员干部履职用权各环节,积极采取任前廉政谈、日常提醒谈、苗头警示谈、问题诫勉谈、动态跟踪谈等形式,切实发挥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作用。坚持“凡提必谈”,定期组织新提拔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构建派驻机构廉政约谈制度,每半年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对巡察督查、日常监督、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督促整改,起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效果。

强化谈话结果运用,坚决纠正“谈完就过关”等错误认识,紧扣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建立健全“谈话-反馈-整改-完善”机制。实行“谈话回访”制度,定期听取回访对象本人或所在单位意见,重点了解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或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整改落实情况;对诫勉谈话对象,建立一人一册“监测预警”台账,动态跟踪分析,逐一开展“谈话回访”,确保“小病”常提醒,“大病”难冒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