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公开遴选打通公务员“上行道”

阅读次数:3699 信息来源: 县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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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肥东县开展县直机关面向全县联合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遴选公务员20人,涉及6家单位。这是肥东县历史上首次联合遴选公务员,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

重要岗位选人才

肥东本次参与联合遴选的单位有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团县委等单位共20名遴选计划,遴选岗位具有较强吸引力,考生报名踊跃,报考人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涉及中文、法律、财务、计算机等各类,专业类别丰富。报考人员中30周岁以下人员占80%30-35周岁人员占20%

基层经历是硬杠

    本次遴选肥东县紧扣中央 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的要求,对基层工作经历提出了硬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其中,进入公务员队伍后在基层工作须满一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录用为选调生的,须试用期满并且累计服务基层年限满四年)。此举旨在为踏实工作、不投机钻营的优秀公务员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机会,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有甜头、有奔头,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阳光赛场显公平

肥东县本次联合遴选以打造“阳光赛场”为主线,凸显“三个全程”:一是全程公开。遴选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遴选结果等都通过一定方式及时公开或者公示。二是全程监督。制定严格遴选程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笔试、面试题本将委托专门机构出卷,推行面试考官外聘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和咨询电话,保证公平公正。三是全程测评。公务员主管部门与考生和遴选单位进行访谈沟通,了解对工作程序、试题命制、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肥东县始终贯彻把公开考试作为打通公务员“上行道”主要方式,让“显规则”取代“潜规则”,解决了公务员“进口”和“出口”的双重公平,切实做到了“公平赛马”、“阳光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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