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党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财政局关于《肥东县财政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肥东县财政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近期,我局对乡镇财政所(分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和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乡镇(园区)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现将我局在干部轮岗交流方面的基本做法与体会汇报如下:
一、开展干部轮岗交流的思考
(一)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合理、有序的开展干部岗位交流,是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财政改革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严峻的财政形势,如何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是摆在我局党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是财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就目前我县财政工作来看,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经济始终保持高位运行,基数越来越大,风险与压力也越来越大;产业结构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差,财政增收过分依赖个别产业,财政增收基础不稳;还有受房地产调控、结构性减税、起征点提高、营改增等政策的落实,都给我县财政收入带来了不利影响。要克服这些困难,必须改善和优化乡镇财政所(分局)领导班子结构,促进干部换思想、转观念、改作风、提效率。通过实行干部轮岗交流,使长期工作在一个岗位,知识面偏窄,容易产生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惰性、产生经验主义等情况得到改善,使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增强,各乡镇财政所(分局)领导班子的结构不断优化,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让广大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以赴推进全县财政工作上一新的台阶。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是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我县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作风特别过硬的队伍。但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和新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的干部队伍也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庸”,就是思想庸、能力庸、工作庸。少数乡镇财政干部,自参加工作以来,几乎都在一地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一种平庸无为、不思进取的不良心态,遇到事情喜欢问领导,习惯于按“惯例”、凭经验办事,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谋划,缺少新思路、新措施。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动力与激情;二是“懒”,就是懒动脑、懒动手、懒动腿。由于长期从事一项工作,一些财政干部往往凭经验办事,不去学习新的知识,探究新的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热情,奉献精神不足,坐等任务分配,被动应付,遇事叫困难、讲条件、讲客观,不讲主观。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奋发向上精神;三是“散”,就是纪律散、作风散、形象散。部分财政干部由于长期在一个环境中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圈子,积累了浓厚的感情。“兄弟感情大于天”的意识在部分财政干部中滋长,对下属听之任之,久而久之,导致少数财政干部放松对自己、对下属的要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四是“浮”,就是心态浮、行为浮、工作浮。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少数干部工作不实、作风飘浮,遇到问题不是自己作深入调查研究,思考对策,对上级的决策精神和工作部署缺乏研究,没思路、没办法、没措施、不落实,布置工作停留在表面,督促、指导、落实不够,遇到困难和问题,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捂则捂。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能,我局党组通过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必须对乡镇(园区)财政所(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次全面的轮岗交流。在此情况下,我局党组结合全县财政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于2012年4月,研究制定了《肥东县财政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肥东县财政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两个文件,从而为全县财政系统下一步进行干部岗位交流、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干部轮岗交流的主要做法
此次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共涉及11个乡镇财政分局,9个乡镇财政所和7个局机关职能科室,调整对象都是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了确保此次人员调整平稳过渡,顺利实施,我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立足“早”。即“早动议、早谋划、早酝酿、早拿方案”。春节前,我局就对财政系统所有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在掌握干部人员情况后,根据财政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层次、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等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量,最后形成初步方案,并向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同意后开始操作;二是考虑“全”。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县编委【2012】31号)文件的职能设定,在此次人事调整中,确定梁园、白龙、石塘、桥头集、长临河、八斗、古城等乡镇为县财政直属分局(副科级)单位的拟任职务人选,一并纳入此次干部人事调整的范围,统筹考虑、合理调配;三是选拔“实”。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坚持把重一线、重业务、重实绩和重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中来,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在这次选拔任用干部中,我们共把9名长期在乡镇一线担任所长、副所长的同志提拔成分局(所)长,同时对局机关的5名业务骨干也予以重用,打破了论资排辈的用人之道;四是体现“动”。在干部交流中,我局始终坚持“相互交流”的原则。这次轮岗交流,局机关共有5名同志交流到基层乡镇财政一线任职,乡镇有7名同志交流到局机关工作,实现了“双向”交流、“双向”互动的目的。五是注重“避”。对系统干部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任职、轮岗“回避”交流,原则上对所有任职的财政干部实行异地任职(非原乡镇籍或出生地)。
三、干部轮岗交流的主要特点
一是立足继承,保证党组决定的连续性。这次乡镇财政干部任用和交流调整,对上届党组研究的乡镇财政分局长拟任人选的决定给予了采纳和继承,并上报县委组织部考核任用。二是快速实施,确保方案执行的及时性。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利用8月24-25日双休日,确定了乡镇财政所(分局)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次日下午立即召开局党组会,统一了意见,形成了决定。为了确保此次人事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顺利实施,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于第二天上午立即召开会议,宣布人事调整方案,进行集体谈话,并要求各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和各联系乡镇财政所(分局)对应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三天之内将所有任职人员送到新的工作岗位,并向其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财政局党组的决定,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三是以人为本,体现组织决策的人性化。在这次干部交流中,有两位乡镇财政所长未能及时到位,其主要原因是这两位同志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其父母年迈,又患有多种疾病,调离后家中无人照顾其父母。鉴于这种情况,我局采取就地降职任用措施,而不是对其免职处理,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四是敢于尝试,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知识化。调整前,全系统20个乡镇财政所(分局)主要负责人的平均年龄为46.9岁,调整后平均年龄下降了5岁,干部的知识结构、学历也有新的提升,原来本科学历8人,现在本科学历12人(其中研究生1名),提高20个百分点。
四、干部轮岗交流的几点体会
(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关键。如何选好人、用好人、用对人,这是各级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亟需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在当前新的财政形势下,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不动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给予舞台,委以重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我县的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二)公道正派地选拔干部,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前提。此次财政系统干部交流,涉及人员多,范围广,他们大部分是乡镇财政所(分局)的一把手,如何能成功使党组的决定得以贯彻落实,这就需要党组一班人着眼大局,公道正派地识人、选人、用人。古人云:“公道自在人心”,由于我局党组做到了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同志,从而使此次财政系统干部交流任用平稳过度,顺利实施。
(三)严明的组织纪律,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保证。干部交流方案宣布后,局长何长卫、党组书记王志东两位主要领导分别在会上重申了组织纪律,要求被交流的全体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顾全大局,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接受新的工作任务,对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交流的,一律就地免职,必要时将对其给予相关的纪律处罚。由于措施得力,纪律严明,使全体被交流的干部都愉悦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使整个干部交流工作顺利推进。
五、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跟踪考核力度,确保干部轮岗交流出效果。局党组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到所联系的乡镇,对新到任的乡镇财政所(分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跟踪考核。了解他们任职后有无新思路,完成任务有无新举措,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有无新方法等,全面考查了解新交流干部任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为下次局机关干部实施轮岗交流提供经验。
(二)积极探索新的人事改革办法,继续推进机关干部轮岗交流。一是合理调配系统干部。根据我县财政干部人员缺编的实际状况,使缺编人员严重的乡镇基层财政所,尽快充实力量,保证乡镇基层财政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锻炼培养年轻干部。选派部分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干肯干的干部到基层财政部门挂职,帮助指导基层财政工作;三是全员进行轮岗交流。对在局机关同一职位、岗位工作满五年的人员全部实行岗位交流;四是尽快配备乡镇财政部门副职。在配备乡镇财政部门副职时,要广泛征求属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对人品不端,争议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
(三)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财政局关于《肥东县财政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肥东县财政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干部交流轮岗,促进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跟踪回访制度、谈话制度、跟踪培养和重点考察制度,重点对交流轮岗干部到新岗位后的岗位适应、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了解和总结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