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3725 发布时间: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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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文件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合建〔201284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

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建设行业主管局,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工委办:

全省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于今年7月底将任职期满。为认真做好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的通知》(皖建人明电〔20123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选派干部下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是城乡建设系统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助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形式。各县(市)区和相关开发区要站在讲政治、顾全局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选派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圆满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二要认真组织考核。根据皖建人明电〔201234号文件要求,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皖建人明电〔201234号明电规定,精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5%)。各地考核工作请务必于715日前完成。

三要及时总结提高。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任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任期考核,认真总结选派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对第二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工作指导,确保选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地、各单位请于715日前,将第一批选派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工作总结报告及《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至wanlinhf@163.com

联系人:万    联系电话:0551—2692757

詹德华  联系电话:0551—3537431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的通知》(皖建人明电[2012]34号)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

2012710

 

 

 

 

 

 

 

 

 

 

主题词:城乡建设   村镇规划   任期考核   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7月10印发

 共印35

关于开展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

任期考核的通知

皖建人明电〔201234

 

各市市委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建设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选派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意见》(建人〔201113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第一批选派的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将于今年7月底任期届满。为认真做好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任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任期考核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人〔201126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以市为单位,由市委组织部、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成立考核组具体实施。

一、考核对象:第一批选派的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负责考核派驻到本辖区内乡镇的所有(包括省级选派的)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

二、考核内容:全面了解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一年来在乡镇的工作、表现情况,重点为《意见》中确定的规划编制、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派驻乡镇要召开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会议,参会人员20人左右,参会人员包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所分管或联系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乡镇人大代表。

考核程序包括:1.由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进行个人述职;2.参会人员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3.考核组与派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意见;4.考核组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作出综合评定,并按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填写《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四、考核时间及要求:考核工作应于20127月上旬结束。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质量。考核工作结束后,以市为单位,及时将考核情况和《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登记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同时抄送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各市要结合第一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任期考核工作,对“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文字精炼,重点突出,主要反映本地开展“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活动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各市应将以下材料于715之前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同时发至289880931@qq.com

“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第一阶段活动总结报告。

《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林志诚

电话:0551-2871257  传真:0551-2629903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外经大厦( 230051

 

附件: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登记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ttp201272

 

 

 

 

 

 

附件:

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任期考核情况登记表

20118—20127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派 出

单 位

 

派驻乡镇及担任职务

 

 

 

 

 

 

 

 

 

考核组长(签字)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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