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4718 发布时间:20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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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

当前正值高校学生毕业期间,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将走出校门、步入社会。接省委组织部通知,近日,中央组织部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作了初步调查,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部分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甚至对接收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推来推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挂空。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要求,认真抓好对高校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工作的具体指导。要抓紧安排,采取切实措施,将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2、要协调教育部门、高校、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等,重点做好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高校毕业生中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防止出现口袋党员,特别要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3、要加强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校党组织要组织开展一次毕业生党员回访工作,重点看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等是否落实到位。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今年8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对高校毕业生接转组织关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情况书面材料于9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将分别对各地各部门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联系电话:055135375553537433

电子邮箱:z3537433@126.com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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