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推竞职职位
县纪委派驻纪工委书记7名(按正科级职位配备)。
二、推荐报名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副职。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资格条件。中共正式党员;正科级,或副科级满两年;原则上年龄为35岁以上(含35岁,197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50岁以下(含50岁,196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当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在处分限制期内、一票否决时限内、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结论的以及其他情况不宜推荐提名的,不予推荐报名。
四、工作程序
本次公推竞职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公推提名、差额考察、竞职演讲、差额票决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肥东县政府网(http://www.feidong.gov.cn/)、肥东先锋网(http://fd.ahxf.gov.cn/)等县内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推荐报名的条件及方式方法等。
2、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党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需填写《公推竞职推荐报名登记表》,可登录肥东政府网或肥东先锋网下载,也可到县公推竞职办公室领取。县委组织部负责初始提名的登记、汇总工作。
3、资格审查。县公推竞职办公室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推竞职工作全过程。
4、公推提名。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根据会议提供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名册》,与会人员进行全额推荐,每人可推荐7名人选。在此基础上,按照公推竞职职位1:2的比例,研究确定14名同志作为差额考察对象。
5、差额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参与,组建2-3个考察组进行差额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召开县纪委全委会,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6、竞职演讲。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会上竞职人选围绕任职优势、任职目标和履职打算等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7、差额票决任用。演讲结束后,县委全委会当场进行差额票决,并公布票决结果,确定拟任人选。
如果经过上述程序,合适人选不足7名,则可以相应减少本次公推竞职职数。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提拔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公推竞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本次公推竞职工作, 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51—7711201。
六、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县公推竞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张生同志担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丽玲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曹怀红同志担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怀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时间安排
1、推荐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日—7月18日(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8:00)。
2、竞职演讲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推竞职办公室负责解释。县公推竞职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7725298。
肥东县公推竞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