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
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合组〔2010〕79号)和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发〔2010〕15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是教育、医疗等战线的最基础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密切相关,认真组织开展好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为重要。要深刻认识在全县事业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奋力创先争优,争创全国百强”的主题,弘扬沈浩精神,学习吴刚同志先进事迹,准确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广开言路、开门活动,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原则,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围绕科学发展目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技能和工作水平,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健全完善改革措施,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构建有利于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业务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调动党员群众落实改革任务、促进事业发展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活力。
(三)服务群众做出新贡献。密切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切实改进部门行风。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化解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基层组织得到新加强。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落实“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任务,确定活动内容,搭建活动载体,使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工作实际。
以“推动科学发展、奋力创先争优,建设学习服务型组织”为实践主题,开展“四服务”活动,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开展效能服务和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性质和任务,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确定具体的实践主题。确定实践主题前,要在党组织内充分酝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实践主题既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又能凝聚党员和群众的共识,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要引导每名党员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作出明确承诺,并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要着眼于办人民满意教育,重点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提高办学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和谐校园等任务来开展活动。中等职业学校要紧扣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壮大县域经济等重大战略对各类实用人才的需求,增强服务能力,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实训实习,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普通高中要着力放大优质教学资源,强化学校办学特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义务教育学校要推进教育教学均衡发展,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保护学生安全健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要大力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牵手连心工程”、师徒结对共学“青蓝工程”、师德师风建设“红烛工程”,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师德标兵”、“教学能手”等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医院党组织要着眼于办人民满意医疗卫生事业,重点围绕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医改任务,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改进医德医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任务来开展活动。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县属医院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结对帮扶、送医送药下乡、组织党员医疗专家下基层等形式支持乡镇和基础薄弱的地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关爱贫困病患。各级医院党组织要广泛建立党员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服务示范岗等,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学术技术带头人”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动员部署(2010年6月上旬)、全面推进(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和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四个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深入实际、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对照党章、公开承诺,掌握情况、加强指导、领导点评,全面述职、扩大参与、群众评议,巩固成果、注重长效、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调研,广征民意。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为确定活动的实践主题和创争目标、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打好基础。
(二)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根据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目标任务等。活动方案、措施打算、目标任务、党员承诺事项等,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突出特色,扩大参与。要围绕活动主题,区别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要突出实践特色,结合实际确立具体、实在的创争主题,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要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适时评议,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听取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五)评选表彰,激励先进。上级党组织对事业单位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比表彰,并推荐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更上一级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评比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四、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加强对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并注意加强对分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调研、指导和点评。要以创先争优活动带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研和点评。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搞好舆论宣传。要注重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深入开展向沈浩、吴刚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同时注意发现、树立和宣传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来引导和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抓好统筹协调。要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切实保证活动效果。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后续任务,全面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健全完善科学发展长效机制。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相结合,以活动的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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