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阅读次数:5431 信息来源: 县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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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两新”组织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县委组织部、县“两新组织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7

 

 

 

 

 

县委组织部、县“两新”组织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在“两新”组织建设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抓“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为基础,以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作用为重点,以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为载体,以建立完善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两新”组织党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为目标,按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提升我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应建尽建,全面覆盖。3名以上党员的“两新”组织,100%单独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两新”组织,通过下派、挂靠、联合组建等多种形式,100%实现党的组织覆盖;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100%进行党建工作指导。通过建立党的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途径,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的“两新”组织。

2理顺关系,健全制度。按照以属地分级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一套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体现行业特点、具有企业特色的党建工作和活动制度。

3培育典型,引领带动。创建一批“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培育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各“两新”组织党委创建的“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数要达到所辖党组织数的30%以上。力争20126月底,全县创建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0家,县级“创新和谐企业”50家。

4规范工作,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有人、有经费、有场地“三有”保障机制,70%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六有”(有班子、有队伍、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作用)标准。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党组织组建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两新”组织的新增、消减等变动情况,对具备组建条件的“两新”组织及时组建党组织,实现动态组建率100%

2、选好配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健全党组织班子。在与“两新”组织业主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选好配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对暂无合适人选的,经与“两新”组织协商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提倡党员业主(或企业副职)兼任党组织书记。健全党组织班子,明确分工,有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3、注重发展党员工作。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应发展1-3名党员,具体发展党员数量根据“两新”组织的党员状况和从业人数而定。注重在没有党员和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要努力把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两新”组织发展党员由各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的“两新”组织党委审批。

4、加强教育培训。县及有关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每年集中培训“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累计达到4次以上,可以以会代训。“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素质。

5、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的标准和“五个好”的目标,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及工作制度。活动经费按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编制预算列入“两新”组织财务计划。

6、创新载体建设。每年在所辖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1-2项载体建设,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坚持从“两新”组织实际出发,灵活多样地开展党组织活动,注重实效。

四、加强领导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指导,不断提升水平。建立健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等制度,增强全县“两新”组织党委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凡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辖有10个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都应成立“两新”组织党委,隶属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党(工)委。“两新”组织党委书记作为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副科级干部岗位,各“两新”组织党委可配专职党委书记,也可由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党(工)委班子成员兼任。“两新”组织党委委员享受内设机构中层正职待遇。有30个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要确定1-2名专职人员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2、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着“两新”组织党组织数量和工作量的增加,逐年增加。各有关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也要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按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不少于3000元工作经费编制,由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两新”组织党委统一掌握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3严格考评。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分级考评和百分制量化考评。每年县委组织部和县“两新”组织工委对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两新”组织党委工作进行考评,乡镇、开发园区、主管部门“两新”组织党委负责对所辖“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考评。根据分级量化考评结果,对获得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两新”组织党委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给予奖补,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将作为各级评选评优的对象,对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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