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三个聚焦”建强乡村振兴“头雁”队伍

阅读次数:481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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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肥东县坚持把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头雁提升”行动,聚焦管人、管事、管财,锻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绩佳的乡村振兴生力军。

聚焦“管人”,加强社区干部日常管理。严把“头雁”队伍入口关,出台《肥东县村党组织书记管理规定》,对村党组织书记提级管理,严格执行县级联审、部务会研究等调整程序,对222名村党组织书记逐一建档,集中管理。加强基层班子综合研判分析,统筹考虑干部年龄、素质、能力、性格等多种因素,统筹考虑党组织带头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出台关于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建立“一报告两清单”监管机制,明确村书记重大事项报告10种情形,细化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9条和“小微权力”清单30条,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实行“提级管理”谈话机制,明确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廉洁自律等“9必谈”内容,县委组织部结合重点工作考核、日常调研督导,与村党组织书记“面对面”谈话。2023年以来,实现谈话全覆盖,收集意见建议127条。

聚焦“管事”,规范村级事项决策公开。出台“四议两公开”落实细则、“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工作指南等“1+3”系列文件,确保村级事务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程序,要求重大事项由村级提报乡镇预审后,再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社区“一肩挑”书记末位表态,实施结果上报乡镇备案。2022年以来,共否决风险隐患和不合规事项23件。编印《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指南》,以县为单位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应公开事项”19项41条,持续实施“三务”公开提升行动,推动村级事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用好“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事项,防止小微权力滥用。

聚焦“管财”,加强村级财务支出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实行计划管理,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每季度公开村级经费支出,对村级重大事项费用支出每月15日进行定期公示。全面推行“村财乡管”,规范“联审联签”制度,对实行“一肩挑”后的村级财务收支,明确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村“两委”成员共同审签。制定村财务公开事项清单,规定涉及财务收支的相关决议、合同事项等明细科目向群众公开。落实县级党委任期内对村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社区),建立专门台账,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执行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县级直接审计资源大村、经济强村、信访乱村,近三年全县涉及“三资”问题信访量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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