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梦蝶园林投资有限公司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标的序号 拍品名称 面积(亩) 起拍价(元/亩) 保证金(万元)
1 高粱 190 680 1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近两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拍。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成交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卖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采购部。
(三)报名资料: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竞拍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两份(如系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系委托)、竞拍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否则竞拍无效。
(四)标的展示: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17:00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标的展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探。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等,凡登记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拍卖资产现状及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00。
(六)拍卖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
(七)拍卖保证金:
1.竞拍人须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17:00前须从本人账户以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将拍卖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企业须从公司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责任自负,无竞拍资格。
2.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拍卖保证金,竞拍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蒙城县梦蝶园林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药都银行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1 0261 2714 6660 0000 011
3.竞拍成功: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定合同;不按期交纳成交款、拍卖佣金、签订合同及成交后放弃反悔的,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保证金的退还:竞拍未成功的,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凭银行交款回单至委托人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拍卖要求
竞拍人报名前,自行前往拍品现场勘测面积、产量等现状,报名成功后,视为竞拍人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拍人承担;竞拍人竞拍成功后,由竞得人于10天内自行运输处置,获得的收益归竞拍人所有;竞得人组织运输处置后,不得影响委托人下一季度的农作物种植,必须于7天内做好秸秆打捆处理及运输,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处置期间务必做好防火、防盗、收割等安全工作,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竞得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佣金向成交人收取,按总成交价款的4%收取。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本项目拍卖事宜详见拍卖公告、竞拍人须知等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梦蝶园林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56013
地址:蒙城县城投集团三楼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58-7820016
地址: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敬请各位竞拍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拍卖会竞拍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本次竞拍的竞拍人,均视为认可本场拍卖会的竞拍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拍人须知进行竞拍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拍卖会准时开始,如不能及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竞拍人须知
一、本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都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遵守我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竞拍人须知对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拍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的现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拍卖现场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以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且均已展示,以现状为准拍卖。
三、竞拍人凭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登记表票据领取号牌进入会场。竞拍人领取号牌须本人签字领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将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交至拍卖人处。竞拍人必须遵守拍卖会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拍人竞价,不得影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取消其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拍卖师是拍卖会法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并有权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本次拍卖会是增价形式的拍卖,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拍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允许竞拍人跳价增叫),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后即落槌成交(若竞拍人同时报同一价格,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五、竞拍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本次拍卖会为有底价拍卖,如竞拍人竞价未达到底价,拍卖师即宣布不成交。
六、请竞拍人保管好自己的号牌,如遗失或被他人使用,责任由领取该号牌的竞拍人承担。竞拍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它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自制的号牌应价。
七、竞拍人竞拍成功,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拒不签署的,根据现场录像设备记录情况,不影响成交结果,相应号牌的竞拍人对成交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委托他人参与竞拍,须本人提前一天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经本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
八、拍卖成交后,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当已确认所有的价款支付完毕后,方可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如成交人不能按期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或者反悔,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竞拍成功后与委托人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成交人支付全部成交款后,由成交人运输、处置。提示:竞拍人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对标的做全面、准确的了解,竞拍人一旦举牌,即表明竞拍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面积等)。如有面积差额,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成交价不予更改;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十、提示:竞拍人签收拍卖会文件即表示知悉以上所述文件内容,会场举牌应价即表示确认,并承诺竞拍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未尽事宜,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竞拍人(代理人)知悉并认可上述条款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