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天河广场室外游乐设施场地及森林公园手工坊房屋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阅读次数:4566 信息来源: 项目管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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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城改绿洲置业有限公司

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标的序号

拍品名称

(坐落位置)

面积(㎡)

租赁期限(年)

年租金参考价(万元/年)

保证金(万元)

1

蒙城县天河广场室外游乐设施旋转木马场地、水池场地、小火车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2170

3

6

3

2

蒙城县森林公园中心手工坊第一排东第二间

180

2

2

1

图片1.png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成交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采购部。

(三)报名资料: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竞拍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如系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如系委托)复印件两份、竞拍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否则竞拍无效。

(四)标的展示: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17:00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标的展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探。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等,凡登记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拍租资产现状及拍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租时间:2023年9月26日15:00。

(六)拍租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

(七)竞拍保证金:

1.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竞拍人须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17:00前须以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将竞拍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责任自负,无竞拍资格。需要竞拍多个标的应交纳清单上相对应的多个竞拍保证金,以此类推,超出保证金效力的竞价将不予确认。

2.竞拍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号:

1号标的

账户名称:蒙城县城改绿洲置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1318 0380 0900 0147 475

2号标的

账户名称: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药都银行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0 0545 6332 1030 0000 091

3.拍租成交: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7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定合同;不按期交纳成交款、拍租佣金及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原承租方需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清场撤离。

4.竞拍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拍保证金。凭银行交款回单至委托人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拍租要求

1号标的:拍租标的用于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成交人承租位于蒙城县三阳路与嵇康中路交汇处以东,天河广场规划游览观光车巡游动线、六号楼与裙楼之间小广场、广场5号楼北侧场地,成交人要自愿服从委托方的管理,此次拍租仅为标的经营权,不得占用标的外区域。竞拍人对租赁场地已经现场实地考察确认,对租赁场地的全部现状条件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明确知晓承租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场地。如成交人超出租赁范围使用、经营的,将按照蒙城县天河广场项目“地摊”项目管理标准,按占用面积支付3600元/5平方米/年(暂定价)的使用场地管理费。合同三年一签,租金按年支付,成交人应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3万元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在收到成交人足额交纳的上述费用后七日内将租赁场地交付成交人,第二年租金须在首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第三年租金须在第二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成交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应自行承担在租赁场地投资、经营的全部风险,不得要求委托方对经营承担任何责任。

2号标的:拍租标的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拍租标的不得用于高噪音、高污染行业用途,不得用于餐饮行业经营;经营业态为:休闲茶座、婚纱摄影、预包装食品销售、办公场地;此次拍租仅为房屋内部经营权,不得占用室外公共区域,不得对房屋外观展陈进行改动;电、气由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严禁租户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竞拍成功者,需服从景区日常工作管理,机动车辆不得驶进景区内部,垃圾需投放至指定位置等。租赁期限2年,竞得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二年期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交。

七、其他要求

拍租佣金向成交人收取,1号标的按三年总承租价款的3.5%收取,2号标的按两年总承租价款的5%收取,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具体拍租事宜详见拍租公告、竞拍人须知等拍租文件。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城改绿洲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558-7195905    

地址:蒙城县政通路与嵇康路交口天河广场

委托人: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96368    

地址:蒙城县庄子大道城投集团三楼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58-7820016

地址: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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