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镇:创新“五有”实现形式 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阅读次数:1306 信息来源: 石塘镇 发布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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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塘镇作为全省乡村治理试点乡镇,按照“党建为核心、自治为根本、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产业为支撑”的总体思路,持续深化“三治融合”,创新探索“12341”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全镇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锤定音”治理,实现乡村治理有魂。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石塘镇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党建、村民自治、法治、德治四个工作组,负责为乡村治理绘蓝图、定标准、强保障,确保上下协同、共同发力。制定出台《石塘镇村级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石塘镇“蜗牛奖”认定办法》等,给工作不在状态、服务群众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蜗牛奖”,培养良性竞争氛围和态势。

“两头并进”齐抓,实现乡村治理有劲。一是坚持党建统领。今年以来,累计增配优秀年轻“两委”干部6人,为引领发展积蓄后劲。组织发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开展干好本职事、完成组织事、做好身边事、管好家庭事、参与公益事“五事争先”活动。二是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加强“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有效激发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三力齐发”聚焦,实现乡村治理有序。一是巩固自治载体,激发内生“动力”。全镇17个社区全部制定了符合村情的村规民约,四合和浮槎两个社区的村规民约被评为全省优秀村规民约。以四合村乡贤馆为载体,逐步推广“一约五会”工作机制。近年来,全镇信访量逐步下降,2020年全年无去市到省进京越级访,把上访问题解决在镇内。二是强化法治外延,完善制度“定力”。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矛盾纠纷调解127起,调解成功125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三是丰富德治载体,凝聚精神“外力”。大力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评选推荐活动,授星挂牌十星级文明户285户,表彰道德模范13名。在全镇党员干部和驻上海流动企业党委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倡议书签字仪式。积极推广以节俭、绿色、健康、传承为主题的“包公家宴”,全镇累计举办“包公家宴”近百场。

“四队组建”夯基,实现乡村治理有力。一是环境整治专业队。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党员志愿服务队、社区登记志愿者和“两委”干部进行整合,在各社区成立环境整治专业队。二是五老“乡贤”帮扶队,目前,各类乡贤捐资230余万,召开乡贤座谈会70余次,协调解决各类事项120余件。三是“巾帼”志愿服务队,积极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家政服务培训以及就业服务培训等各类培训10次,就业创业20余人,带动贫困户务工就业46户86人。四是后备干部突击队,坚持从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等群体中挖掘优秀人才,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保证村级干部队伍不枯竭。截至目前,全镇储备后备干部36人。

“一片产业”兴业,实现乡村治理有根。开展阚东社区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引进500亩国电投“无土化蔬菜种植”项目。依托镇域内资源优势,实施浮槎山旅游开发项目,大力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镇17个社区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7万余名农民变成股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和群众增收双促进。预计可实现50万元以上收入的集体经济强村10个,并全部消除10万元以下收入“薄弱村”。火龙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率先在全县突破100万元,达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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