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自动员会召开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开展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浮怨拖”问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完成。
一是坚持以案示警,在学习教育中强化警醒。县司法局 采取自学和集中研讨的方式,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身边案例通报、每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互交流等方式,增强纪律、党性意识,强化廉政底线。
二是坚持以案为戒,在检视反思中坚定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警示教育全过程。结合县委巡察反馈、审计反馈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梳理县司法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撰写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
三是坚持以案促改,在实际整改中行动自觉。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庸懒散浮怨拖”问题专项整治,干部职工通过自己“查”、领导“点”、同事“帮”、群众“提”等多途径查找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联系通过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达到通过作风整治促工作,工作成效促作风转变的“双促”效果。 同时开展公证、律师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整顿行业纪律和作风。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12项制度,进一步严明规矩、健全机制,扎紧了制度笼子。
连日来,县司法局通过学习教育、检视反思和踏实整改促进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更加警觉,工作上更加务实,以更踏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