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合肥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组办字〔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学,积极组织申报。
此次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报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务必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园区负责梳理推荐本地优秀企业研发类人才参与申报,县直相关单位负责梳理推荐本领域本单位(含二级机构)专业技术类人才参与申报。
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初稿(含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后,由推报单位于7月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县人才办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并由申报单位盖章后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人才办,逾期不候。申报材料及人选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0551-67728707
邮箱:rcb7728707@126.com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行政办公区1号楼216室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9日
关于开展第九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合人才〔2016〕4号)规定,现就第九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人数
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艺创作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本批次选拔人数不超过100人。每个县(市)区、开发区,以及市直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成果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个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近5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应在我市工作满3年(2016年7月1日前来肥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6月1日后出生)。
(三)近5年来(2014年1月1日以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二等奖以上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在省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人,并有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中,所研发的产品(技术)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推广的新工艺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
4.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发表的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有较大影响,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在宣传文化、文学艺术和新闻出版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人才。
6.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在全国课堂教学赛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重要竞赛获奖学生,或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取得同行业公认的突出成绩并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7.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对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能够处理较复杂疑难问题,有较强的科研、教学、临床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市内有较大影响。主持科研成果获得过市科技进步奖或合作科研成果取得省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
8.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创新理论和方法,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多次在省级重大比赛获得冠军,在全国重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培养出打破全国和全省纪录、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9.在其他专业领域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特殊才能,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外、省内外有重大影响。
(四)已入选往届拔尖人才以及在我市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省“特支计划”、市“领军人才”、“ 庐州英才”、市政府特殊津贴、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员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拔尖人才、市“领军人才”、“庐州英才”。入选对象中,40周岁以下人数不少于40%。
(五)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肥工作年限证明,重要获奖证书,重要项目立(结)项证明,重要论文著作、已授权知识产权、荣誉证书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注意精简,总页数一般不超过60页。附件材料同时提供原件,由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
2. 《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申报单位填写,主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无须装订。
注: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要严把申报人员政治关,并确保申报书、汇总表、附件证明材料内容相互一致,信息真实、完整。各主管部门请于7月12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综合处。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市委组织部将按规定程序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征求意见、公示报批等工作。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