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严查“两栖”干部 清理“挂证取酬”行为

阅读次数:1172 信息来源: 县纪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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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以来,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资格证书挂靠在企业、中介机构并领取报酬(简称“挂证取酬”)的问题,肥东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清理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让“权”与“利”彻底分家。

开展前期谋划,明确整治方向。针对十二届县委巡察机构在巡察县直部分单位时,发现存在 “挂证取酬”的问题反馈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并结合肥东实际,拟定《肥东县关于开展“挂证取酬”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宣传引导,全面自查自纠。通过县政府阳光政务网等平台,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时限,深入系统和单位了解情况。自查自纠阶段,对专项清理政策和要求不清楚、不了解的单位和个人,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其认识到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有挂靠取酬行为的,督促主动纠正错误,上缴违规所得,并如实向所在单位书面说明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做好重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下一步县纪委将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处理意见。同时,县纪委将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甚至漏报、瞒报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严肃执纪问责,构建长效机制。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力度,将挂证取酬问题纳入卫计、教育系统专项巡察重点,助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汇报问题,积极纠正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甚至清理后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全县74家单位报送自查材料,挂证取酬款陆续退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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