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两节”重申“十个严禁”廉洁自律规定

阅读次数:1838 发布时间:20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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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将至,县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十个严禁”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须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改作风反“四风”。

一是严禁公款购买烟花赠送节礼;二是严禁公款购发年历、贺年卡、明信片;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四是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五是严禁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探亲访友;六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七是严禁公款相互请吃和送礼;八是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九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十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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