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有效规范和完善审计工作相关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力度。
关口前移,审计项目先谋划。将任中审计提高到与离任审计同等重要的位置,提高审计监督的预防性和时效性。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前谋划,协调审计部门制定中长期审计规划,每年初提出年度审计项目建议,在计划管理上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高效分配审计力量。2014年全县年度审计项目共涉及6个单位,涵盖3个乡镇、2个政府工作部门和1个审判机关,截至目前,审计工作都已经大致完成。
拓宽范围,审计对象全覆盖。将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纳入审计范围,涵盖了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共计137人,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把财政资金总量大、经济活动内容多、管理权限大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政府部门领导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人员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
突出重点,审计内容有深度。立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分类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对地方党政负责人突出涉农资金、救灾资金等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和重大工程建设、政府性债务、资源环境等6大领域经济行为的审计;对县级直属部门领导重点关注“三公”经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等经济责任。通过跟踪监督重点业务活动和资金走向,深入揭示被审计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