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2266 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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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

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加大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使用力度,搭建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平台,培养造就一批推动美好乡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和2013年度选聘工作要点,拟在全省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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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选拔职位和名额

全省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400名以上,其中,村党组织书记职位要有一定数量。各市公开选拔名额,由省里提出指导性计划(见附件),具体岗位和数额由市、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但各市实际选拔总数应不低于计划数。

二、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的大学生村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2011年以前全省统一选聘,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其中,2012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特别优秀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认定后,可放宽条件,参加公开选拔。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截止时间为201341)。

4.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遵守大学生村官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近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所在乡(镇)村(社区)党员和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5.身体健康。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公开选拔工作有关要求

1.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选拔考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任用手续和任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2.各市可根据岗位实际,创新选拔考试的形式和内容,突出对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考量。要将工作实绩(如:年度考核等次、干事创业与任职情况、获得荣誉与奖励等)和民主测评结果等进行量化,作为确定人选的依据,真正把扎根基层、踏实干事、综合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出来。

3.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限参加现任职村所在县(市、区)的公开选拔。选拔名额与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

4.选拔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的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要集中组织任职培训,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指导相关乡镇党委与新任第一书记、书记签订履职承诺书,明确工作职责。

5. 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总体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各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方案,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各市公开选拔职位情况汇总及公开选拔工作总结请分别于45520前报省选聘办。

 

附件:《全省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计划分配》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3325

附件

 

全省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

第一书记或书记计划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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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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