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组织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3]17号)要求,我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不少于40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排查上报公选职位。各县(市)委组织部要对本地村党组织班子状况、书记配备及工作现状进行认真排查,下决心调整一批达不到“一好双强”要求的村党组织负责人,每县(市)按不少于8个职位的要求,上报公选职位名单,其中,村党组织书记职位要有一定的数量。
2、制定公选方案。各县市根据皖组电明字[2013]17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大学生培养、管理、选拔的实际情况,制定公选方案。公选一般应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选拔考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任用手续等环节。要切实提高公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对大学生村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考量,将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等进行量化,计入公选成绩。
3、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县(市)上报公选方案情况,统筹公选相关环节的工作,各县(市)公开选拔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施行,公选总体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各县市公开选拔职位情况汇总及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请分别于
附:《关于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3〕17号)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