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生 落实民权 维护民利

阅读次数:1310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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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我县坚持把民政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把创建平安肥东与推进民政任务落实结合起来,有效发挥民政部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县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水平,2014年1月份起,城市低保月标准由上年的36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由上年的1800元提高到2000元。通过提标复核,据测算,到年底,累计救助城市低保46798人次2050万元,月人均补差437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391327人次7380万元,月人均补差183元。顺利实现“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通过扩展和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手工申报,将社会散居孤儿、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纳入新农合参保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按不同比例给予救助,还不断拓展社会救助。同时,我县还增强五保供养能力,积极实施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工作等。

以维护涉军权益为重点 加快和谐肥东建设

全年为8091名优抚对象发放定恤定补和优待金3447.9万元,为36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医疗费用56960元,支付县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一站式”平台垫付227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76390元。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驻军部队实际困难,共同促进双拥工作。精心承办八一、春节慰问部队活动,慰问资金33万元;新中国成立65周年之际,对全县130户烈士遗属及部分烈士子女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65000元;组织开展各种双拥活动,开展县双拥合格单位评比工作,积极参加市双拥办开展的双拥知识竞赛活动、合肥市第三届“鱼水情”双拥书画展、合肥市双拥办开展的双拥论文征集评比工作;精心实施“追思工程”,肥东县茶壶山烈士陵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县第一批20座烈士墓于清明节前集中迁葬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主题为“祭奠革命先烈、弘扬革命传统”的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以解决群众困难为责任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在推进和落实民生任务的同时,我县坚持把解决突发性、临时性和社会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和谐肥东建设的重要方面切实予以关注,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认真组织各乡镇、单位进行两节送温暖捐款,拨付捐赠送温暖资金260万元专项用于“两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7360户10950人。接收上级拨付救灾款150万元,共救助5215户11300人。同时,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和足额兑现社会定补,对上世纪60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由上年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99元,全年发放728名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职业制武警社会定救资金381万元。上海下放居民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每人450元提高到500元,随行子女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共发放590名上海下放居民生活补助333.975万元。并积极落实老龄工作,对29208位8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168.32万元,对83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29.88万元。同时,竭力兑现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困难补助政策。

以创建示范社区为抓手 构筑维护社会稳定基础

以社区建设为平台,整合救助、保障、养老、综治安全监管等工作力量,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构筑维护社会稳定基础。积极参与创建安全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所辖社区联系,按要求将创平安社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同时,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安全管理,加强18个中心敬老院和县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等福利机构的安全检查;出台《肥东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县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联合对农村幸福院建设检查验收,完成14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对店埠镇镇南、镇北、光大、花园等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开展试点,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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