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集镇“五注重”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和规范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阅读次数:1259 信息来源: 桥头集镇 发布时间: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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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真实情况。日前,桥头集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标本兼治原则,结合镇情,制定方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廉洁高效。
    一注重清查登记。清查登记是整个工作的基础,通过对全镇各部门和所属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面清查登记,为进一步掌握国有资产现状,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特别是拟转让、已转让产权,己出租、拟出租资产以及对外投资、担保和纳税等内容要详细掌握。
    二注重资产公示。在镇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对登记的各类国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联动机制,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管,加强投资、招商、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按规定进场交易,杜绝体外循环。
    三注重自查自纠。对已登记公示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自查,包括转让、出租、招商、投资过程中审计、评估、审核、备案、履约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找产权不清、审批程序不规范、场外交易以及标后监管失位缺位、未按规定缴纳税费等问题,分析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自查出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
    四注重监督检查。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公示、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清查登记、公示的,严查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令整改;对恶意拖欠转让款等拒不承担履约责任的,综合采取司法、行政等手段,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土地竞拍、产权交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参与资格。
    五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全镇国有资产处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配套出台国有产权转让、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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