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将给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
2月18日,我县召开为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会议,县领导杨玉好、宋琪等参加会议。据了解,此次教龄补助发放为将为现为安徽省户籍,2002年12月31日 以前曾在农村公办小学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发放每个教龄每月20元的补助,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享受教龄补助,补助标准按教龄计算。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 开始执行。会后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以确保此次教龄补助发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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