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高标准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有效运转

阅读次数:1733 发布时间:20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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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肥东县不断加大县乡财政投入力度,着力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增长机制、村级活动场所多元投入机制、村民组长误工补贴机制,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有效运转。

一、完善报酬增长机制,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出台《关于建立村干部工作报酬“县保障、乡管理”机制的意见》,规定村干部人均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1倍。2011年,县财政支出3500万元,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的年人均薪酬分别达到15000元、17617元。县财政每年建立740万元的村干部养老保险专项基金、120万元的2010年以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基金,解决好后顾之忧每年建立500万元的村干部奖励基金、1000万元的创业帮扶基金,分别用于奖励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较好的村干部、帮扶村干部创办经济实体,激发创业热情。

二、提升服务功能,加大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入。近年来,县乡财政累计投入近亿元用于村级活动场所的硬件建设。今年县财政又拿出500万元的专项资金、400万元的配套资金,分别用于新社区活动场所的新建和350平方米以下社区活动场所的达标升级,以及配套功能的完善,不足部分乡镇财政兜底。县财政每年拨付2000万元,按照农业人口数、年人均20元的标准保障村级正常办公支出。

三、落实村民组长误工补贴,激活基层组织“神经末梢”。出台《关于加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的意见》,从2011年开始每年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按照农业人口总数、年人均10元的标准,设立村民组长工补贴专项资金。每年由乡镇在每村评选1-2名优秀村民组长,每人奖励500元;每两年由县委按2%比例评选优秀村民组长,每人奖励1000元。县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村民组长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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