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组【2012】142号
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工委办: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开展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要严格落实“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站点管理使用,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规范易行、操作简便,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结合正在开展的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和“周末远教课堂”活动一并进行。
二、分类定级标准
参照中组部明确的示范终端站点建设基本标准,结合实际,提出我市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定级标准,具体为:(1)站点管理规范。站点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规范,运行维护机制健全,站点使用环境优良,定期开展站点基础功能和运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良好,基础功能完备,技术保障有力,能很好支撑远程教育教学活动。(2)学用组织有力。立足本地实际,依托站点定期开设“周末远教课堂”,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加强教学组织指导,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深入开展学用活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学用效果显著提高。(3)服务功能完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大局,认真调查基层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提供各类服务,满足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需要。(4)作用发挥明显。坚持站点经常开放,选播节目针对性强,预告及时,党员干部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对站点教学组织管理工作满意率高。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先进站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后进站点比例应不少于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调整为“后进”终端站点。
1、在6、7、8三个月内出现“零播放”和“零收看”的;
2、6、7、8三个月累计播放时间不足3小时的;
3、站点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出现人为损坏或被偷盗的;
4、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不到位,被市以上部门(单位)查实并受到严肃批评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拓展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和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回头看”的重要措施,细化目标责任,进行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验收。市电教中心将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单位检查了解站点分类定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报市电教中心。市电教中心依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按照20%的比例进行核查验收。
(三)抓好分类指导。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城市社区终端站点的分类联系和指导,建立管理台账,先进站点重在巩固提高,一般站点重在比学赶超,后进站点重在整顿转化,努力实现终端站点“通”“管”“学”“用”晋位升级。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映分类定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附件1: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项 目 |
评 分 要 点 |
评 分 办 法 |
设 施 设 备 (30分) |
(1)终端站点设施配套,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及桌椅配套”等“五防一配套”要求,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 (2)电信模式能够流畅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卫星和有线模式能够接收、播放、存储、回放各级播出平台传送的节目; (3)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要接通互联网; (4)通过添置电脑、投影仪、音像设备等,推进站点设备升级; (5)通过增加带宽,提高节目传输质量。 |
未达到“五防一配套”要求的酌情扣5-10分;电信模式点播节目和查看信息不流畅的酌情扣5-10分,卫星和有线模式接收、播放、存储、回放节目有问题的酌情扣5-10分;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没有接通互联网扣5分;未添置电脑、投影仪、音箱等设备,站点设备未升级的扣5分;没有增加带宽,节目传输质量较差的扣5分。 |
站 点 管 理 (20分) |
(1)配备了专(兼)职管理员; (2)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 (3)管理员经过正式培训; (4)运行维护良好,有记录; (5)保障经费能够落实; (6)对管理员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实绩给予补贴。 |
专(兼)职管理员不在岗的扣5分;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3-5分;管理员未经过正式培训的扣3.5分;没有运行维护记录的扣3.5分;保障经费落实不好的扣3-5分;没有给予管理员补贴的扣3-5分。 |
学 用 组 织 (30分) |
(1)精心制定集中学习计划; (2)开设“周末远教课堂”,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5小时; (3)制定了教学资源管理、课件借阅、节目预告、学习收看和工作考勤等制度,能够落实并有记录; (4)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站点使用率高; (5)及时开展教学辅导; (6)及时进行学用效果评估。 |
没有制定集中学习计划的扣5-10分;未正常组织“周末远教课堂”的扣5-10分;教学资源管理、课件借阅、节目预告、学习收看和工作考勤等制度没有建立或落实不好的扣3.5分;提供个性化服务较差,站点使用率不高的扣3.5分;未及时开展教学辅导的扣3.5分;没有及时进行学用效果评估的扣3-5分。 |
学 用 效 果 (20分) |
(1)有效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 (2)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3)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4)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 (5)党员群众对站点工作的满意度。 |
没有印证相关项目的典型事例(测评材料),说服力不强的均扣3-5分。 |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站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三个月以上没有站点管理员;连续两个月站点网络不通;无学习相关记录的。
附件2: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12年 月 日
类 别 |
终端 站点 数量 |
定 级 结 果 | |||||
先 进 |
一 般 |
后 进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乡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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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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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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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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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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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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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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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