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县能源局围绕“立足岗位比奉献、创先争优当先锋,结合实际抓能源、服务群众增收益”的思路,提出树立“七种意识”,努力搭建工作载体,把各项活动引向深入。
一是学习意识。即围绕能源建设当期各项中心工作,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结合起来,本着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能源实践工作的能力,通过学习和思考,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能源业务知识。
二是大局意识。即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增进团结,改进工作作风,用整体、发展和辨证的观点看待问题,善于在推进能源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好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能源生态综合体系建设,努力把能源生态建设的整体效益统筹好、发挥好。
三是责任意识。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立足能源工作本职岗位,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始终保持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效能问责制度,切实提高工作的执行能力。
四是创新意识。创先是能源系统干部职工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动力和源泉。学习熟悉能源建设新知识、新技能,摸索和创新能源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增强能源工作的创造性,解决好能源发展中的新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提高能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力促能源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五是纪律意识。把加强单位以及各级关于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等学习,贯穿于整个创先争优实践活动之中,树立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打牢推进工作开展的基础。
六是宣传意识。充分利用简报、网络等多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中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能源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
七是表率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带头学习、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民服务等方面的表率,树立“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和“见红旗就抢,见先进就争”的意识,形成人人扎实苦干、埋头奉献的新风尚,为能源事业发展再上台阶作出贡献。
县能源局:创先争优突出“七种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