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4、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的、县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科级后备干部;
5、熟悉、热爱“三农”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作风好、能力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7、能依法办事,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8、身体健康,能适应在农村工作生活;
9、选派期间必须能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党组织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于4月上旬安排到村工作,相关待遇与第四批选派干部相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7711018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