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实施窗口“亮化”工程在便民服务中创先争优

阅读次数:7035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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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和村(居)、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点实施“亮化”工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便民服务中创先争优。

    一、亮身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抓学习。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二是抓提升。县、乡、村三级窗口每名党员从“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工作标准”三个方面,对照县委选树的先进典型,查找差距,撰写对照检查以及党性分析材料,明确赶超目标,认真进行整改提高。三是抓争创。窗口工作人员统一佩戴上岗证,党员佩戴党徽,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开展“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党员示范岗”10个,“服务标兵”10名。

    二、明责任,实行阳光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入驻单位制作窗口服务指南,将县直入驻单位的审批事项在各单位窗口张贴公示,对各单位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审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乡镇和村(居)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编印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在中心大厅和各村级活动场所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审批窗口明白卡等,对服务大厅服务项目、服务依据、服务程序进行公开。

    三、建机制,优化服务网络。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办理事项的轻重缓急以及难易程度,实行限时办理制,确保办理事项有期限、有承诺、有落实。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综合服务台,群众办事先到综合服务台登记,办结后到综合服务台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服务评价,服务中心根据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考核评比。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还抽调人员定期深入村(居)、社区收集群众需要办理的生产经营、民计民生、政策信息服务等事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作出办理期限承诺,限期进行办理,在大厅便民办公桌设置群众留言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县行政服务中心累计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6000余件,办结率为99.9%;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累计办理服务事项12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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