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3488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1-08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肥东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肥东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坚定坚决态度抓好巡察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巡察反馈后,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韩俊书记在省委常委会议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虞爱华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郭文军组长在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肥东县委组织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

2.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7月18日,向县委常委会2023年第14次会议汇报巡察反馈情况及整改安排。7月25日,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7月28日,经县委常委会2023年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肥东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期内,先后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次,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3.加强督查督办,实行清单式推进、台账化管理。制定市委巡察整改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主要负责人牵头整改问题9个。对明确时限要求、短期能够解决的,坚持立行立改;对列入经常性工作、需要持续推进的,分阶段明确目标,加强督促落实、跟踪问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从严从实作风推动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全面了解掌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9月1日,部务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2个文件。二是坚持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巡察反馈后,开展了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管副部长,有关科室科室长结合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并长期坚持。三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专人记录。巡察反馈后开展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由研究室工作人员专题记录,并长期坚持。

(2)强化学懂弄通做实。一是购买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书籍,推动机关干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部务会、组工讲坛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开展组工讲坛2次。二是开展大调研,形成基层党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等调研报告8篇。三是制定《肥东县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明确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3)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是部务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修订《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部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开展专题研讨。三是制定《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2.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4)深入推进“两个覆盖”。一是开展非公企业摸排和“两个覆盖”提升专项行动,新增单独组建非公党组织159家。二是指导制定《落实园区党工委抓非公企业党建“一线指挥部”责任的实施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2个文件,2023年,全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调研评价工作中,肥东经开区位列全市第6名,比2022年上升2个位次。

(5)配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力量。一是督促乡镇、园区党(工)委加大宣传和摸排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亮明身份、积极竞聘,新增配备红色小管家67名,共447名。二是摸排统计社区人员力量,将城市社区在岗工作力量共629人陆续纳入社区工作者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已按要求配备到位。

(6)建设高质量村“两委”干部。一是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对发现部分社区存在的问题进行组织整顿。二是出台《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严格日常管理。三是建立村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培训党组织书记471人次、一般“两委”2546人次。四是今年以来,全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村干部人数大幅减少。

3.加强统筹谋划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推进干部年轻化。一是上半年,招录公务员56名、选调生10名、事业人员137名,下半年,招录公务员30名。二是提拔、进一步使用“85后”乡镇党政正职2人、35岁以下年轻干部8人。三是巡察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干部工作6次,提拔、进一步使用36人(平均年龄43.75岁),21人退出领导岗位(平均年龄52.67岁)。四是消化县城管局55岁以上党组成员2人。五是县市监局招录4名30岁以下年轻公务员、提拔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二级机构副职,县水务局引进1名90后事业管理人才。

(8)促进干部专业化。一是上半年,招录财政金融、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专业公务员14人,下半年招录12人。二是先后调配3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干部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临河镇、店埠法庭任职。三是选派26名干部到沪苏浙先发地区、上级主管部门跟班学习,选派72名干部到文明创建、信访部门、巡察机构等一线历练。

(9)及时调整配备干部。一是建立县管领导职务岗位空缺台账,及时更新县管领导干部名册,准确掌握县管岗位空缺情况。二是反馈指出乡镇领导班子缺配的12人,已配5人。三是反馈指出缺配的7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女干部,结合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分批有序推进。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

(10)严格干部考察程序。一是针对档案任前审核不细致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干部推荐考察程序等业务培训。三是梳理排查档案任前审核情况,重点排查2023年以来推荐考察干部的档案任前审核情况。三是对档案信息存疑、关键档案缺失的人选,一律不启动推荐考察程序;及时征求县纪委监委等6部门意见,对明确反馈暂缓、不宜使用人员,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11)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一是对有关单位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肥东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开展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和县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出台《关于派员列席有关单位研究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监督指导县直单位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四是结合十三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对18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12)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上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5次,未产生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二是通过交流、免职等方式,持续消化部门超配的班子副职。

(13)贯彻落实党组条例。一是6家单位8名无行政职务党组成员均已担任行政职务。二是排查县直单位党组成员配备情况,制作《县直单位党组成员名册》,目前县直单位无党组成员超配及无行政职务情况。三是出台《肥东县县直单位党组成员管理办法》,明确党组成员职数设置、任职要求、监督管理。

5.抓严抓实干部监督管理

(14)严格处分决定执行。一是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处分决定抄送县财政局(国资委)机制。二是对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拟定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受党纪政务处分薪酬待遇调整办法。四是重新审核受处分国有企业负责人当年度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追缴多发绩效。五是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15)经常性开展干部提醒谈话。一是出台《肥东县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操作规程》。二是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对部分干部开展提醒谈话;结合信访举报查核,对相关干部进行函询。三是将干部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察检查等工作内容,督促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时对上一年度干部选任情况进行评议。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察检查时,专题了解干部日常监督情况。

(16)进一步推动干部交流轮岗。一是制定《肥东县干部交流转任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范围、对象和情形。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的通知》,推动5家单位25名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三是建立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16名干部交流工作台账,整改消化12人。

(17)着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一是加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力度,免职4人、交流1人。二是强化组织处理,停职检查1人。三是强化正向激励。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对年度考核优秀、单位表现优秀的事业管理人员优先晋升职员等级。6月份以来,全县事业管理人员已完成晋升七级职员54人、八级职员283人。

6.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要求

(18)研究推进人才工作。一是部务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制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三是召开部务会,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四是召开县委人才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人才工作政策文件,评定有关人才项目。

(19)健全人才工作部门职能。一是召开部务会,研究并通过人才办人员配备议题。二是为人才办新增1名工作人员,现人才办3人,独立办公。

(20)加快出台人才创新政策。一是开展县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制定《肥东县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肥东县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相关政策》等文件。

(21)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一是制定《肥东县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二是举办“招才引智进高校”校园招聘会17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116人。新增3名省市级人才落户。三是修订完善《肥东县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制度》。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彻底方面

7.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2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是部务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二是召开部务会,研究廉政风险点防治措施,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分管副部长分别与科室长谈心谈话,加强分管科室教育管理监督。

(23)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制定《部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方案》,排查廉政风险点23项,制定防控措施36条。二是委托安徽庐州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至2022年培训经费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24)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一是组织部机关全体人员前往包公故里文化园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召开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通报县内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8.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25)筑牢财务基础。一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增配1名专业财务。二是完善凭证、车辆报修单等手续,严格加班工作餐管理。三是已清退超范围发放经费。四是委托安徽庐州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9年至2022年财务工作。五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废止《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组织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肥东县组工信息、网评文章及组织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六是对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规范经费使用。一是已清退超范围支出费用。二是明确有关办公经费支出范围,严格经费使用把关。

9.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27)严格合同管理。一是对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不完整合同,建立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三审”机制,加强审核把关。

(28)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转让核销、登记入账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和销账流程》,完成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

10.规范干部培训组织管理

(29)严格执行培训行程中现场教学标准。一是认真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理论教学、现场教学比例,甄选现场教学点。二是对干部教育科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拟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30)严格培训费用支出。一是认真学习《合肥市市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培训经费支出。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拟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明确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等事项。

(31)严格落实招标规定。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二是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开展培训时,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

(32)严格遵守干部培训规定。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巡察反馈后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学员选调、课程设置、经费使用等有关规定。

(三)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1.抓紧抓实机关党建工作

(33)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召开部机关党总支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文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34)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召开部机关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开展发展党员分析研判,对部机关4名非党员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35)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一是对照《肥东县机关党建巩固提升行动对照检查表》26项指标,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提升。二是对照《机关(事业)单位星级党支部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建立“争星晋级”工作台账,制定整改任务19项。

12.督促履行基层党建责任

(36)拧紧党建工作“责任链”。一是下发《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单》,对2019年以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将述职问题整改纳入“四不两直”调研,实时跟踪整改进度。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述职评议查摆问题、书记点评问题、上级反馈问题整改。

(37)严格履行督查职责。一是建立基层党组织半月调度制度,每月进行“四不两直”督查。二是建立党务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每年分级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新任党务工作者等业务培训,已培训586人。三是印发《关于在县直机关中开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自查和巩固提升。

13.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8)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部务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对2019年以来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部务会工作制度》。

(39)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会前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40)及时组织党组织换届。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提前6个月提醒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二是对照《肥东县机关党建巩固提升行动对照检查表》26项指标,抓好整改提升。

(41)规范开展党建活动。一是学习《合肥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二是自行组织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自行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严格按照《合肥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支出活动经费。

14.加强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4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对具体记录人员、办公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43)持续开展业务学习。一是5月21日,举办全县2023年度组工干部培训班开班式暨组工业务培训,部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就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政策业务,对部机关干部、乡镇(园区)组织委员、县直单位组织人事科长等进行培训。二是6月4日下午,邀请省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围绕组工信息撰写,对部机关干部、乡镇(园区)组织委员等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制定“我的工作我来说”业务小讲堂年度讲课计划,部机关科室长轮流讲课,坚持每月开展。

15.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44)坚决抓好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结合县委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开展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二是出台《关于在县直单位开展违规设置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合并、撤销违规设置内设机构。三是印发《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的通知》,推动5家单位25名县直机关公务员转任。

(45)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自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开始,书面反馈审核意见。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县委巡察整改专项检查,通过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实地走访方式,了解巡察整改情况。三是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政治担当,以持之以恒韧劲推动整改成果运用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市委工作举措,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措施巩固深化,自觉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全力推动部机关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深化整改。在完成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己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对基本完成整改需要持续推进的,抓住节点、紧盯不放,确保实现整改目标;对整改形成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强化成果运用,使之成为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三)坚持从严治部。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同深化政治机关建设相结合,着力锻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排查防范风险隐患。支持驻部纪检组开展工作,教育引导组工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规矩履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7711412;邮政信箱:合肥市肥东县龙泉东路8号1号楼县委组织部(邮编:231600);电子邮箱:fdxwzzbbgs@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