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西外环场地租赁权拍租公告

阅读次数:4067 信息来源: 项目管理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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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标的序号

拍品名称

(土地坐落位置)

土地面积(亩)

租赁期限(年)

年租金起拍价(万元/年)

保证金(万元)

1

蒙城县辛集乡六里白,纬一路南,纬二路北,西外环与蒙阚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拘留所西)

约121.9

20

66

50

 

图片1.png    

图片2.png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成交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采购部。

 

(三)报名资料: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竞拍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两份(如系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系委托)、竞拍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两份。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否则竞拍无效。

 

(四)标的展示: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17:00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标的展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探。标的以现状移交,竞拍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等,凡登记的竞拍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拍租资产现状及拍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租时间:2023年11月10日15:00。

 

(六)拍租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

 

(七)拍租保证金:

 

1.竞拍人须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17:00前须从本人账户以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将拍租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企业报名须从公司账户将竞拍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责任自负,无竞拍资格。

 

2.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拍租保证金,竞拍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230 2392 6881 0000 02

 

3.竞拍成功: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第一年成交款,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成交款及15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不按期交纳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签订合同及成交后放弃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保证金的退还:竞拍未成功的,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凭银行交款回单至委托人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拍租要求

 

1.承租人租赁期间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环保要求、消防要求、安全生产要求等。承租人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承租人须按期向委托人交纳租金,并向相关单位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税费、拍租佣金等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建设地面附属物需增设特种设备(含电梯)或其它必须设备的,须征求规划、消防、住建、征迁办等主管部门意见,对于拟安装特种设备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作为特种设备的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承担建设、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年检等相关费用和一切安全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严禁开发商用住宅,不得以售卖等任何形式出售所建设的地面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化厂房、商用办公用房等,若违反,租赁直接终止,委托方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该场地的实际管理人,该场地内发生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在场地内或地面附属物内摔倒,给承租人及同租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及责任。

 

5.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将其添置的动产清空或带走,将其新增、搭建、建造的不动产及其他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并将场地有限恢复原状,委托人对此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6.承租人任何行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地方性规定,行政部门作出处罚或要求其限期整改的,承租人应按行政部门要求自行整改,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委托人全部损失。

 

7.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委托人与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国家相关政策,城市规划、如遇政府征用、拆迁等因素,其中属于承租人投入的不动产、装饰装修、设备等补偿,应归承租人所有。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8.拍租年限:20年;拍租保证金:50万元(拍租成功后直接转为年租金),租金每五年递增5%;履约保证金:15万元。

 

9.承租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二十年期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交,需提前一个月缴纳。租期到期后,如承租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履约状况良好,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续租租金标准须参照第三方机构评估后制定。

 

10.租赁地块面积共约121.9亩,租赁用途作为物流仓储建设使用、开发建设大型车辆4S店、停车场、修车厂、办公、商用房等使用。  

 

11.承租人需根据出让合同约定(2022-30地块与2022-31地块建设项目在2024年7月24日之前开工,在2026年1月24日之前竣工;2022-34地块建设项目在2024年10月30日之前开工,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竣工。)。

 

12.承租人必须有实体性的开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商用房、大型车辆4S店、展厅等。承租人建设规划需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2-03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2-039)”要求(见附件)。

 

13.承租人需有一定的经营实力,经营含物流行业的网络货运、城市配送体系等。

 

七、其他要求

 

佣金向成交人收取,按20年总成交价款的3%收取。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拍租事宜详见拍租公告、竞拍人须知等。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90669  

 

地址:蒙城县城投集团三楼

 

委托人: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99187  

 

地址: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四楼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58-7820016   

 

地址: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敬请各位竞拍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拍租会竞拍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租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本次竞拍的竞拍人,均视为认可本场拍租会的竞拍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拍人须知进行竞拍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拍租会准时开始,如不能及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竞拍人须知(拍租规则)

 

一、本公司的一切拍租活动都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遵守我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竞拍人须知对拍租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租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租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拍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的现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拍租现场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拍租标的以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且均已展示,以现状为准拍租。

 

三、竞拍人凭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登记表票据领取号牌进入会场。竞拍人领取号牌须本人签字领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将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交至拍卖人处。竞拍人必须遵守拍租会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拍人竞价,不得影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取消其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拍卖师是拍租会法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并有权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本次拍租会是增价形式的拍租,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拍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允许竞拍人跳价增叫),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后即落槌成交(若竞拍人同时报同一价格,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五、竞拍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本次拍租会为有底价拍租,如竞拍人竞价未达到底价,拍卖师即宣布不成交。

 

六、请竞拍人保管好自己的号牌,如遗失或被他人使用,责任由领取该号牌的竞拍人承担。竞拍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它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自制的号牌应价。

 

七、竞拍人竞拍成功,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拒不签署的,根据现场录像设备记录情况,不影响成交结果,相应号牌的竞拍人对成交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委托他人参与竞拍,须本人提前一天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经本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

 

八、拍租成交后,当已确认所有的价款支付完毕后,方可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如成交人不能按期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或者反悔,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竞拍人务必到拍租标的现场对标的做全面、准确的了解,竞拍人一旦举牌,即表明竞拍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面积等)。如有面积差额,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成交价不予更改;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十、提示:竞拍人签收拍租会文件即表示知悉以上所述文件内容,会场举牌应价即表示确认,并承诺竞拍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未尽事宜,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竞拍人(代理人)知悉并认可上述条款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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