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标的序号 |
拍品名称 (房屋坐落位置) |
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年租金起拍价(万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城投·时代广场中心广场西侧车位区 城投·时代广场中心广场北侧车位区 |
140.41 |
1 |
2.2 |
5 |
具体位置见下图 |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件齐全,经营范围包含娱乐设施活动、游乐园服务等相关范围;在近两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成交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采购部。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系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如系委托)、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原件等材料,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否则竞拍无效。
(四)标的展示: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17:00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标的展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探。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等,凡登记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并认可拍租资产现状及拍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租时间:2023年8月15日15:00。
(六)拍租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
(七)竞拍保证金:
1.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竞拍人须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17:00前须从公司账户将竞拍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责任自负,无竞拍资格。
2.竞拍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蒙城县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1 0240 1827 6660 0000 016
3.竞拍成功: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定合同;不按期交纳成交款、拍租佣金及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竞拍成功签约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竞拍保证金的退还:竞拍未成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拍保证金。凭银行交款回单至委托人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拍租要求
1.西侧车位区经营业态限定为打气球、玩具钓鱼、套圈游乐活动;北侧车位区经营业态限定为打气球、蹦床、套圈游戏;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此次拍租仅为标的经营权,不得占用标的外公共区域,严禁租户私自改动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成交人需服从商业街日常工作管理,垃圾需投放至指定位置等。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隐患,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以及政府相关单位所必需经营手续须自行协调办理,并以书面承诺的方式递交至委托人。
3.租赁期限:1年;成交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七、其他要求
拍租佣金向成交人收取,按一年成交价款的20%收取。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本项目拍租事宜详见拍租公告、竞拍人须知等拍租文件。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62982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58-78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