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标的序号 |
拍品名称 (房屋坐落位置) |
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年租金起拍价(万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城投·时代广场中心广场西区 城投·时代广场中心广场西侧车位区 城投·时代广场中心广场北侧车位区 |
244.9 |
1 |
3.4 |
5 |
具体位置见下图 |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近两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拍。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日17时止。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采购部。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竞拍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缴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否则竞拍无效。
(四)现场勘探:竞拍人应于2023年8月1日前自行前往拍品所在地现场勘探。确认拟拍租范围、面积等并认可拍品现状。
(五)拍租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
(六)拍租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
(七)竞拍保证金:
1.竞拍人须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日17时前以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将竞拍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责任自负,无竞拍资格。
2.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
3.竞拍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蒙城县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1 0240 1827 6660 0000 016
4.竞拍成功: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定合同;不按期交纳成交款、拍租佣金及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竞拍成功签约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竞拍保证金的退还:竞拍未成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拍保证金。凭银行交款回单至委托人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拍租要求
1.拍租标的中心广场西区经营业态限定为儿童游乐小火车,西侧车位区经营业态限定为打气球、玩具钓鱼、套圈游乐活动;北侧车位区经营业态限定为打气球、蹦床、套圈游戏;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此次拍租仅为标的经营权,不得占用标的外公共区域,严禁租户私自改动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竞拍成功者,需服从商业街日常工作管理,垃圾需投放至指定位置等。
3.租赁期限:1年;竞得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七、其他要求
拍租佣金向竞得人收取,按一年成交价款的5%收取。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本项目拍租事宜详见拍租公告、竞拍人须知等拍租文件。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62982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58-78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