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森林公园手工坊房屋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阅读次数:3221 信息来源: 项目管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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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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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近两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拍。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17时止。

(二)报名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采购部。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竞拍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缴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否则竞拍无效。

(四)现场勘探:竞拍人应于2023年7月12日前自行前往拍品所在地现场勘探。确认拟拍租范围、面积等并认可拍品现状。

(五)拍租时间:2023年7月13日15时。

(六)拍租地点: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

(七)竞拍保证金:

1.竞拍人须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17时内以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将竞拍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并领取回单(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责任自负,无竞拍资格。

2.报名前先交纳规定的竞拍保证金,参与本次竞拍的竞拍人,可以按交纳保证金数额,参与任一个相同保证金下不同标的的竞拍,超出保证金效力的竞价将不予确认。但成交标的的个数不能多于竞拍人所交纳竞拍保证金的份数(即:如交纳保证金的份数等于成交标的的个数,竞拍人则不能继续参与其他标的的竞拍)。需要竞拍多间商铺的应交纳清单上相对应的多个竞拍保证金,以此类推,超出保证金效力的竞价将不予确认。

3.竞拍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药都银行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0 0545 6332 1030 0000 091

4.竞拍成功: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随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款,并与委托人签定合同;不按期交纳成交款、拍租佣金及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竞拍成功签约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用于充抵佣金及其他费用,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竞拍保证金的退还:竞拍未成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拍保证金。凭银行交款回单至委托人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六、拍租要求

1.拍租标的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拍租标的不得用于高噪音、高污染行业用途,不得用于餐饮行业经营;经营业态为:休闲茶座、婚纱摄影、预包装食品销售、办公场地;此次拍租仅为房屋内部经营权,不得占用室外公共区域,不得对房屋外观展陈进行改动;电、气由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严禁租户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否则租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严禁租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竞拍成功者,需服从景区日常工作管理,机动车辆不得驶进景区内部,垃圾需投放至指定位置等。

3.租赁期限:2年;竞得人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与委托人签订二年期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交。

七、其他要求

拍租佣金向竞得人收取,按两年总承租价款的4%收取。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本项目拍租事宜详见拍租公告、竞拍人须知等拍租文件。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蒙城县梦蝶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58-7696368      

拍卖人:亳州鲲鹏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58-78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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