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党支部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阅读次数:3021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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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5月22日上午,肥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梁越平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为题给参会人员上了一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梁越平同志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反面典型案例,结合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党课内容,他指出,一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筑牢忠诚警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信念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领导干部只有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构建预防不廉洁的防火墙。二要解决廉洁自律的问题,筑牢廉政“防火墙”。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由量变走向质变的“临界点”,是廉洁自律的底线。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要坚守这条底线,不滥权、不贪财。三要解决公与私的问题,练好自我“硬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不能混淆公私,逾越公私界线,无形中埋下不廉洁的“导火索”,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而追悔莫及。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个人的情感,划清公私界线。

课上强调,全体人员在思想上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政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有利于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之中,有利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它是当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责任意识。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要与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三是创新意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积极研究新思路、新方法,制定出新的措施。

课上要求,一是要从严剖析自己。党员干部随着职务的变动,加上环境较复杂,监督不够有力,如果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就会得意忘形,忘记自己的职责,忘记当初入党的誓词,最终走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违法犯罪道路。二是要严于自律。贪婪是不廉洁者通向地狱之门的钥匙,自律是有志者得以自保的利闸。一个人要做到自律,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人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能做什么,这很关键,是找到事业支点的必需;但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不能干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不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危险随时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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