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四突出”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阅读次数:1465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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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肥东县民政局突出落实四项工作,继续落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政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等内容, 并对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党组成员。

二是突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效能建设“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和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明查暗访内容、流程,开展不定时、全覆盖暗访,确保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三是突出落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有关纪律要求。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托底安排,是重大政治任务。为此,民政局结合“三个以案”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坚决杜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多、推、虚、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并配合县纪委查处“优亲厚友、人情救助”等现象,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四是突出案例学习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民政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率先利用党员活动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赵正永、张坚案和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机关第一党支部所有党员干事不犯事、服务不失误。

(肥东县民政局 周洋洋 宋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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