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肥东县县直机关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肥东县县直机关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根据体检结果,部分职位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体检结果公布
1.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2.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确定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组通知;体检结果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需根据体检工作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二、部分职位考生进一步检查工作安排
1.体检对象:体检结果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
2.体检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3.集合时间和地点: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当天上午6:20前到肥东县政务办公区(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东路8号,老肥东一中)北门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出发。
三、考生须知
1.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进一步检查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负担。
3.体检当天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或不参加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体检结果以第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4.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附件:1.肥东县县直机关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结果
2.体检须知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