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镇镇:为党员干部“红脸出汗”谈话提供制度保障

阅读次数:2120 信息来源: 撮镇镇 发布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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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撮镇镇制定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开展广泛深入地“红脸出汗”谈话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红脸出汗”谈话工作落实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了开展党员干部“红脸出汗”谈话工作的基本原则、适用情形、实施主体、谈话程序、谈话内容、工作要求、结果运用等内容,即“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

“谁来谈”明确谈话主体。根据各负其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分别确定由镇党委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村(社区)书记作为主谈话人的三种谈话层次,谈话主体明确、责任清晰。

“谈什么”规定谈话内容。镇纪委梳理出适用于给予“红脸出汗”谈话的十个基本情形和八个特定情形,涵盖了作风建设、工作成效、廉洁自律、干群关系、思想道德等方面。

“怎么谈”梳理谈话流程。《实施办法》对谈话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此外,撮镇镇根据工作实际,增加了谈话线索的申报审核环节,改变了原来单纯由镇纪委发现谈话线索的工作方式,谈话人可以自行寻找问题线索,向镇纪委申报。

“谈后怎么办”压实结果运用。对不按要求开展“红脸出汗”谈话工作的谈话主体,将谈话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对出现明显问题的党员干部没有及时教育提醒,致使其违纪违规的,进行责任倒查。

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红脸出汗”谈话是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问题酿成大错误的前沿举措。撮镇镇完善“红脸谈话”工作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多方式运用“红脸出汗”谈话,杜绝突击应付、流于形式,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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