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下午三时,类金融公司经理张栋、副经理徐蒙、员工苗楠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与委员会金融发展部部长翟重光、委员会副主任李晖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公司成立事宜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其内容包括公司注册、成立、业务、市场前景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简单来说就是卖方将货物卖给买方,卖方可将贸易过程中销售或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再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现金流提前用于采购、生产等,以避免应收账款产生到收回期间企业资金周转的难题。 从事应收账款业务,涉及行业颇多,凡是所有涉及贸易赊销的企业都会需要保理公司。随着市场的发展,赊销在交易中越来越普遍,这为保理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这次交流,使我们对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这两个金融服务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并加大了对成立这两家公司的迫切需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这两家公司能齐头并进,成为类金融两颗耀眼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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