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 知

阅读次数:1639 信息来源: 县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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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才〔20152

 

关于开展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  

 

各乡、镇党委,肥东经开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党工委: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肥东县“363”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东办发〔201518)文件要求,今年评审设立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设置数量

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共设置5个左右,重点在我县机械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深加工、小家电及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等优先培育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中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中组建。

二、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生产实力,在同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申报设立“363”产业创新团队的条件,按照《关于实施肥东县“363”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申报的研发项目必须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属事业性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363”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要注重宣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申报,确保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2.目前设有省“115”、市“228”产业创新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已是省“115”、市“228”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县级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3.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肥东县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申请表》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30页。申报材料一式6份。本通知及附件可从肥东先锋网 通知公告人才动态栏下载。

4.各申报单位须经所在乡镇(园区)党(工)委审核后,统一于930前集中报送县人才办(同时报《申请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7728707;电子邮箱:rcb7728707@126.com

附件:1.肥东县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2.肥东县首批363”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肥东县人才工作领导组

201596

 

抄送:县人才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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