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弘扬沈浩精神、争做优秀组工干部”征文比赛的通知

阅读次数:2642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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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组〔201520

 

 

关于在全县开展“弘扬沈浩精神、争做优秀组工干部”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

为深入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县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县组工干部中开展以“弘扬沈浩精神、争做优秀组工干部”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动员全县广大组工干部,提振精神状态,激发干事热情,为与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反映我县广大组工干部围绕推进合肥大建设、大发展,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向着与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业绩、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或精神风貌。要求客观、真实、可信。

二、征文时间

2015428日至2015515日。

三、参赛对象

全县各级组工干部。

四、征文要求

1、文稿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实践性、时代性和思想性,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炼,文风朴实。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在1500-3000字,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确保征文质量。每单位报送稿件不少于1篇。征文由各单位统一集中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3、投稿务必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注明“征文”字样,统一为word格式,A4纸张,字体为三号仿宋,行距28磅,页边距均设为2.6厘米。用电子文档发送至fdzzbbgszy@163.com(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67711412)。

4.截稿时间:20155151700

5.征文结束后,由县活动办组织评审。

五、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奖励和证书。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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