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全面维护职工利益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阅读次数:1883 信息来源: 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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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总工会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对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与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激发组织活力,全力提升职工素质,全面维护职工利益,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开展“首席工人”评选

大力提升职工队伍技术素质。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名师带徒、“首席工人”评选等活动,积极推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搭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的制度性平台,努力造就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职工队伍。

充分发扬劳模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做好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对劳模事迹的宣传,引导广大职工以劳模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加强和改进劳模服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劳模的各项待遇,及时帮扶困难劳模,切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为劳模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力度,更好地发挥劳模群体正能量。

引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加强普法宣传。积极采取有效形式,扎实开展工会“六五”普法工作。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等为抓手,深入推进工会法、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普及,引导广大职工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利益,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提升和谐企业创建水平。深入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创建档次,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为维护职工权益,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手段,努力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逐步建立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工会依法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有效机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的贯彻落实,重点推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健康、社会保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等载体,进一步做强劳动关系矛盾防控和调处机制,从源头控制和预防劳动争议纠纷。

健全劳动争议预防机制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高度重视职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加强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掌握、妥善应对涉及职工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网络舆情,坚决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注重发挥律师志愿者作用,切实为进城务工者、残疾职工、女职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畅通工会服务职工维权“最后一公里”。推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完善,制定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县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作用,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援助机制,主动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劳动争议,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推动职工民主权利落实。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坚持先易后难、先建制再规范的原则,采取分批试点推进,树立典型激励,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建设。探索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综合标准化建设,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保障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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