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肥东县不断加大农业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切实抓好省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努力促进贫困农户增收、提高贫困农民的生活水平。今年全县扶贫开发资金560万元,其中省扶贫开发项目8个,资金400万元;市扶贫开发项目3个,资金160万元。新建砂石路18.2公里,水泥路6.8公里,人行便桥1座,拦河坝1座,小型电灌站3座,河道清淤2公里,解决10个村2万多人口的出行、生产、生活难问题,人均增收约500元。新建20户分布式家庭光伏发电站,为20户特困户家庭年增收3000元左右。目前市级项目已经实施结束,并通过了县级初验,省级项目12月底能全部完工。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在扶贫资金管理中,坚持在县乡设立专户,建立专账,确定专人管理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或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坚持将扶贫资金直接拨付至工程施工单位,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坚持预付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后,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检查和报账审核情况,实行报账制拨付,并预留10%质量保证金。注重整合各类扶贫资金,不撒胡椒面,加大对重点贫困乡镇和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投入,扶持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升重点贫困村、贫困户内在发展动力。
开展建档立卡
肥东县从今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现已确定贫困村14个,贫困户10375户,贫困人口24900人,其中有脱贫能力(即需要帮扶的)的贫困户5340户,贫困人口16527人。建档立卡的各种表格均按时上报,扶贫手册已经发放到乡镇,由乡镇组织村填写并不断完善,陆续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建档立卡数据录入已按时完成。
派驻扶贫工作队
县里制定了《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方案》,14个贫困村均确定了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村安排了4个帮扶单位,其中市直单位1个,县直单位3个,市直单位派驻人员(选派干部)担任工作队长,县直单位3个派驻人员担任工作队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和队员全部经过了培训。贫困村中的贫困户由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由乡镇、村干结对帮扶。目前全县驻村和包户人员均已到位,并调查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订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加大“扶贫日”宣传
做好“扶贫日”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在县政府、乡镇政府、行政村特别是贫困村悬挂了宣传标语,全县共悬挂宣传标语60条;对全县近年来扶贫开发成效进行了专题采访,召开项目认领会议,共认领项目20个,资金1006.4万元;组织全体成员单位收看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的全国和全省社会扶贫工作视频会。与此同时还积极做好市“三无”特困户识别工作,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查、县审定、市备案”的程序和“全程公开、逐级公示、登记入库”的要求,县“三无”特困户识别工作经县级初审核定622户,已经进行到县级公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