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落实“注重基层、着重基础、重心下移、重点前移”的要求,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使之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建设,打牢基层基础。一是深化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以“六联”机制统揽中心工作。乡镇综治工作中心集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司法所、安监办、文化站、警务站、法庭、民政办、信访办、劳动保障所、妇联、团委等部门为一体,办公人员约15-25人,面积约100-500平米,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实现了自动化办公,规范了各项制度。二是强化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以“五表”工作法实现上下联动。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业务上直属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由村(社区)委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村民兵营长、治安会调委会主任、妇联主任、计生主任作为综治工作站成员,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综治工作站的日常工作。“五表”工作的实行,不仅丰富和充实了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内涵,而且有力地推动了乡镇和村(社区)上下工作联动格局的形成。
二、健全网络,深化平安建设。一是加强三级平安网格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网格化工作模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办法》。重点推进乡镇(园区)、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平安建设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县、乡镇(园区)两级工作督查体系,建设一级网格20个,由县平安建设领导组和县综治委负责督查指导;建设二级网格331个,由乡镇(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具体负责网格内各项工作的落实;建设三级网格3500多个。三级网格的建立,使综治维稳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信息预警前移到了第一线,真正做到了预警于初始,防患于未然。二是全面开展“666”平安呼叫网建设。“
三、创新工作,突出肥东特色。一是设立村级平安建设奖励资金。为提高基层综治维稳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更加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设立县级平安建设村级奖励资金,村级平安建设专项奖励资金每年按1万元标准,由县有关部门直接考核到村(社区),根据考核达标情况,县财政拨付到乡镇、奖励到村(社区)。通过考核奖惩,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干部的领导责任和乡村干部的“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二是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政策。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切块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两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人民调解实行“谁调解补贴谁”的个案补贴制度,其发放方式为:每季度由各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村(居、社区)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进行分类初审(分为:简易、一般、疑难和重特大四类),报县司法局核定确认,再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根据案件的分类结果相应给予每个案100元、200元、300元、500元补贴,专款划拔到各基层司法所,兑现到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项资金,按真正设立并运行工作的专调委每个年补贴5万元,由县司法局统管,用于专兼职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个案补贴。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