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阅读次数:3745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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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努力形成一个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的良好氛围和机制。

一、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工作有合理待遇”。针对村干部待遇低、缺乏保障的问题,肥东县按照“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的公职化管理理念,统筹资金,落实薪酬保障机制。今年,进一步明确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薪酬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倍发放,乡镇、开发园区也可按0.5倍的标准增加发放绩效奖金,其他村(社区)干部也有相应增加。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2012年,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薪酬将达到17616元,平均每月有1468元。同时,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由县财政拿出经费给一类村、二类村的村干部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一类村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年度绩效薪酬为1000元,其他干部为800元;二类村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年度绩效薪酬为500元,其他干部为300元;三类村的村干部没有年度绩效薪酬。

二、建立村干部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实现“有位要有为”。为有效解决部分村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干劲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本着“以绩定酬、绩优薪优”的原则,围绕经济发展、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组织建设等方面建立了村级班子和村级工作“月评制”和“年度综合考评制”,将平时掌握与年终考核、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加大了对村级班子和村级工作的考评力度,对落实目标责任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关待遇同时把测评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直接挂钩,对群众满意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的村干部适时采取措施,切实做到让村干部有岗有责有为。

三、建立村干部离职保障机制,实现“退岗有一定保障”。为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让村干部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每年从财政上拿出400万元用于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生活补贴。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的投保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并把养老保险的投保面扩大到村级“两委”其他干部。2011年,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依据岗位职务划分档次,村级党组织书记年缴费标准为2400元;其他村干部年缴费标准为1300元。县财政统一承担80%,个人承担20%。村干部医疗保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我们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的保障标准,对村干部养老保险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实施办法,努力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标准,建立健全村干部离职补助制度。

四、建立村干部政治激励机制,实现“干好有发展前途”。一是实施“60名村党组织书记工程”。本着关心、关爱基层第一线干部的原则,根据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每年全县评选出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 60名,并在其中选拔20名“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予以表彰。“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经济奖励;“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表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县每三年从“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标兵”中招录10名党组织书记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干部。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9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被招录为乡镇事业干部。二是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近两年,根据合肥市的统一安排,我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2名,这项工作今后也将继续完善进行下去。三是对实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积极推荐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评先创优人选。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村干部106人,占30.5%;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中村干部148人,占45.4%

五、建立村干部精神关爱机制,实现“从感情上留人”。一是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各类村干部的先进典型,使村干部得到全社会应有的肯定与尊重。全县先后推出30多个村干部的先进典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关注村干部身体健康。村党组织书记每年由县财政拨款,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其他村干部由乡镇(开发区)组织定期体检。三是开展关怀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慰问有特殊困难的村干部。对村干部在家庭生活中确实有困难的,尽可能帮助解决,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到组织的温暖,2011年共发放村干部帮扶救助资金26万元。建立村干部思想情感交流平台,不定期召开村干部思想交流座谈会,为他们倾吐心声创造条件。四是强化精神鼓励。对获得较高层次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村干部,优先予以安排参加各类层次较高的培训,先后有48名村干部参加市级以上培训,增强村干部先进典型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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