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所有制政策的演变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迁

阅读次数:7286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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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寻求建立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我们党进行了长期坚持不懈的探索。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所有制结构经历了由新民主主义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到社会主义单一公有制的历史性转变,这种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1949年至1952年: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二)1953年至1956年:所有制结构由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向单一公有制的过渡;(三)1957年至1978年:所有制结构单一化程度的不断强化。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最终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使之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一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1978年至1988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格局的形成;(二)1989年至1997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三)1998年至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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