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
现将《关于公示2014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5〕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通过组织工作网、机关局域网或内网、文件、会议等适当方式,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于2015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建议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综合处(市党代表联络办)。
电话(传真):0551—63537555、63537433
邮箱:z3537433@126.com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4日
关于公示2014年度省委组织部代
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4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省委组织部将《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同时在安徽组织工作网上予以公示。
各地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请通过组织工作网、机关局域网或内网、文件、会议等适当方式,及时将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到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四、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5至12月3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地各部门汇总省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在组织工作网上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反映意见建议。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组织处)请结合工作实际,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代市、县(市、区)级党委及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电话及传真:0551-62606469、62609146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3日
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4年,省管党费总额为3680.018219万元,其中,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单位上缴党费3411.919838万元,党员个人缴纳大额党费17.6973万元,中组部下拨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生活补贴228.7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21.701081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4年,省管党费支出总额计2406.7258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中组部754.179078万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632.2148万元,其中:2014年春节前夕,拨给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595.92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李传扬、柯增华、陈德领、王文成、鲍振平、朱长海、雷鸣、宋福应、赵荣凯9名同志亲属9万元;拨给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27.2948万元,用于发放2014年度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3.支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下拨500万元,用于补助皖北地区2014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4.党员教育支出520.24734万元,其中:
(1)支付省电信远程教育补助158.814万元;
(2)全省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费12.8万元;
(3)征订《人民日报》《求是》《中办通讯》等重点党报党刊308.63334万元;
(4)拨给省纪委20万元、省委宣传部2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5.其他支出0.084671万元。支付银行电汇费、购买支票凭证等费用0.0846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