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东县严格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制定救助管理政策,细化相关制度,创新救助举措,探索“救助、回家、回归、预防”长效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生工程项目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
注重点面结合推进救助提档升级
该县于2013年总投资280万元,按国家三级站的标准,将原社会福利院综合楼整体改造为县救助管理站,并作为当年的民生工程项目推进,设立救助床位50张,男女救助室、食堂、观察室、安检和消防监控等硬件设施俱全,形成集生活、教育、心理辅导于一体的多功能救助站;全县18个乡镇、2个开发区全部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点”,依托19所乡镇敬老院设有2至3张床位等基本生活设施的救助室。从而,形成了以县救助站为龙头,乡镇救助服务点为补充,村(社区)居委为依托点面结合的救助体系。
注重主动巡查确保救助及时到位
该县救助站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随时到站求助都有工作人员接待并提供救助服务的同时,每遇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假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对繁华地段、街头巷尾、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不间断地进行巡查、主动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救助措施,实行分类救助,除提供基本食物、衣着和住宿外,对不愿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乡车票或护送返乡,对患有重病、冻伤等疾病的及时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今年以来,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0人次。
注重整体联动实现救助无缝对接
该县出台《肥东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职责,实施首接负责制;同时明确流出地乡镇流浪乞讨源头预防治理责任,所有乡镇、开发园区和331个村(社区)安排1名救助信息员,负责对本辖区流入流出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与处置,基本实现了城乡救助网络全覆盖;设立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对在站的或护送的危重病人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免费医治,流浪危重病人医治救助率达100%。目前,已救助流浪乞讨危重病人28人次。
注重模式创新提升救助社会功能
该县救助过程中,一方面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度与政策理解度,引导群众对流浪乞讨行为给予理性救助,净化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注重调查分析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对部分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个案建档跟进,特别针对少数流浪未成年人因家庭功能和社会支持的缺失造成了屡救屡返的现象,积极主动开展生理、心理、自我保护知识等多层面辅导,帮助他们恢复和完善社会功能,从而,促进他们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从单纯的“回家”到“回归”社会的转变。今年以来,已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