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镇全面掀起效能作风“问责”风暴

阅读次数:1217 信息来源: 古城镇 发布时间: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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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份由古城镇党委书记签发的古党字【2015】40号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完备出台,并由镇纪委传达到全镇每一位干部案头,同时,镇纪委在贯彻问责风暴36条条文中明确要求,镇属各个职能部门根据文件精神,迅速开展学习,从中领会文件精神,查找问责风暴中的各自存在的不足之处,加大整改力度,力求在问责中认真严肃执行条律规定,保持“零曝光”。
    该镇此次出台的问责条例,是严格按照肥东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出台的关于《肥东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全文转发的,同时结合古城镇实际,对全镇干部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明确规定但凡机关干部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旦查处属实,从严处理,严守红线,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故意或过失贻误工作、因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所属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行为等现象,把优质服务群众作为考察机关干部的“试金石”。同时,镇纪委还联合相关部门,通过不定期、不定对象的暗访、督查,以此提高镇村干部遵守法律制度、遵守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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