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组〔2015〕13号
关于印发全县组织系统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
为推进全县组织系统“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秘书组、督查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晓军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长权 电教办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县活动方案等文件,抓好县委组织部机关活动的组织开展,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做好上级组织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准备、接待和服务工作,活动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67711412、67705158;传真67711412;
二、秘书组
组 长:王 飞 研究室主任
成 员:张 茜 研究室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信息编发和报送,研究活动开展过程中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及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
联系方式:电话67711227;邮箱fdzzbyjs@126.com
三、督查组
组 长:王红兵 干部监督科科长
成 员:韩永东 县公务员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向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审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67711201;邮箱:fdgbjdk@163.com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