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荣获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阅读次数:4244 发布时间: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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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肥东县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全力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切实有效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荣获了全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案件查办、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察派驻统一管理改革、“包公”廉政文化品牌建设、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村级监督委、纪检监察信息等多项工作均受到上级的肯定。

抓监督检查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014年9月,县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细化任务分解;县委、县纪委相继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和乡镇纪委书记“三转”工作座谈会,就“两个责任”落实进行动员部署;此外,县纪委专门成立由常委带队的督查组,对乡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当面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起效。肥东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的督查组,对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面清理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清理前的123个减少至15个,精简比例达86.4%;严格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全县大多数乡镇的纪委书记都已专司纪检监察工作。

抓案件查办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据统计,2014年,肥东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49件(次),同比增长67.5%;立案137件,同比增长15.1%,立案数位居合肥市县区第一;12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同比增长23%;移送司法机关9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此外,积极探索建立了乡镇办信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了乡镇间异地交叉办案;建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查找领导责任相结合的“一案双查”制度,及时对肥东经开区系列腐败窝案实行了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抓监督问责 持续纠正“四风”工作

2014年,先后开展了10余轮次的明查暗访,对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20余家单位67名工作人员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3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6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制定出台《肥东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肥东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并制定《肥东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对到企业“吃拿卡要”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行为予以严厉问责;连续四年在全县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科室)活动。2014年,共对12 家单位和 28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有力促进庸懒散现象和中梗阻等“为官不为”问题的解决。

抓源头治理 加强预防腐败工作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印发《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具体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发送廉政短信、发放廉政围裙”等“八个一”活动;连续两年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暨作风建设集中巡回宣讲活动,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近万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发出“移风易俗、党员先行”倡议书,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婚事新办、喜事廉办、丧事简办;编发了《党员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100问》。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014年,全县共有10家单位被命名为省、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作推出了《包公故事连环画》、《包公折子戏》等一批极具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新作,包公廉政文化品牌的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抓基层基础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肥东县加强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核查反映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问题的信访举报22件(次),7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9人被立案查处;另外,结合村“两委”换届,严把村务监督委成员候选人提名关和推选程序关,顺利完成村务监督委换届和上岗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以“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为重点的“五位一体”督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通报,要求相关乡镇限期整改到位,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组织开展村级集体田亩涉农补贴专项清理。

抓自身建设 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局领导班子查找并整改问题54个,纪检监察干部信念宗旨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进一步树立。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50多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领导进行网络舆情监管专题培训;分批抽调6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机关业务室跟班学习,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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