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肥东县紧紧把握合肥市创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历史机遇,以园林绿化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大体量增绿、高质量造绿、强力度护绿的思路,坚持“精心管理,精心养护”的指导思想,按照“精细、科学”的养护标准,坚持建管分离、分类养护的原则,并实行考核奖励制度,保证养护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实现持续提升肥东县绿化养护的管理工作水平。
健全机制 推进管理
肥东县结合县城绿地养护面积逐年增加的实际,进一步理顺绿化养护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养护管理队伍,成立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所和绿化养护管理一所、二所3个养护部门,对全县公园、绿地进行分类养护,养管范围包括:三个综合性公园店埠河公园、青少年公园、东城公园;店埠河游园、景民游园、店撮路游园、街头绿地以及27条道路绿化以及防护林地和风景林地,目前县城区各类园林绿化养管面积135万m2(约2024亩)。2014年,县园林局全年度完成绿化施肥春秋两季施肥面积58.5万平方米,乔木10465棵;绿化修剪完成乔木修剪6632棵,道路绿化带修剪309.68万m2共计4次;草坪修剪面积达130.2万平方共计8次;病虫害防治方面共防治376次,其中乔灌木30143棵,色块11.08万m2;乔灌木开盘2900株;色块、草坪隔离沟槽修整5500m;春冬两季树木刷白5万余株;乔木裹草绳6000余株;绿地中耕除草1359608m2;绿地浇水80吨;园路、广场、平台常态化清扫保洁4万m2;水面常态化保洁清223900m2。公园、广场累计增设垃圾箱40个,便民石凳、座椅68个,园灯88个,地坪灯40个,公园更换维修园灯68盏,灯带340米,公园喷泉维修3次,公园、广场维修硬化园路地面100 m2。
建立制度 督查到位
依据绿化先进城市和县城的绿化养管标准,结合县城绿化实际,制订《肥东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肥东县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肥东县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日考核细则》、《各类绿地养护管理月考核打分细则》,全面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考核、奖罚分明,取得明显效果。在日常园林管养工作中,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绿化养管工作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养管范围及质量要求。养管质量督查首先由养管一所、二所、公园管理所自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第二关由局督查组通过每天对全县的主要道路、公园、游园、店埠河范围进行巡查,全面了解城区绿地总体养护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各类养护质量和管理问题。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督促整改。在做好日常巡查、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对各类绿地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以周例会通报、每月评比通报、年度综合考评等多种手段督促各责任区抓紧落实整改。2014年全年共检查督查4次,督促整改277人次。
强化职能 依法管绿
新的《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于2014年1月1日实行,该局安排专人、专项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覆盖的模式组织条例宣传工作,在县域内的各大新闻媒体、重点小区、广场、主干道出入口等范围。通过进行发放《条例》单行本3000余册,悬挂广告条幅100余幅,制作展板50余块,在县里各大媒体滚动播放宣传达1000小时的宣传方式,强化肥东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为该局的依法管绿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为加强绿化保护,该局督察队坚持每天对县城绿化建成区进行两次的全面巡查,对发生的侵绿、损绿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全年共受理临时占用绿地申请和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绿化行政审批26例,处理因交通肇事导致的绿化损毁10例,直接挽回苗木经济损失3万余元,制止恶性毁绿砍伐树木事件3例,报送县行政执法局违规毁绿行政处罚案件4例,有效地巩固了绿化成果。